哪些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

2025/05/13 12:35:41 查看6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哪些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

一、法律定义与边界

《刑法》第285条明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未经授权获取系统控制权限,且不属于正当防御、授权测试等合法情形。根据司法解释,控制时长超过1小时或控制20台以上设备即构成“情节严重”。

二、六大高危行为清单

(一)远程控制类

‌1、植入木马程序

通过钓鱼邮件、漏洞攻击部署远控软件

2非法使用TeamViewer等工具

未经许可长期控制他人计算机(累计登录超10次即可能被追责)

(二)权限篡改类

‌3、提权攻击(Privilege Escalation

利用Windows漏洞获取管理员权限

4伪造数字证书

仿冒合法证书突破系统身份验证

(三)资源劫持类

‌5、僵尸网络(Botnet)控制

操控他人设备组建网络群组(控制50台以上即属“情节特别严重”)

‌6、挖矿程序驻留

在他人服务器隐蔽部署加密货币挖矿程序(即使未破坏系统功能)

三、司法认定的三重核心标准

‌1、控制持续性      ‌

单次持续操作超30分钟或累计超2小时

‌2、控制权限级别

获取系统管理权限或数据库读写权限

‌3、技术对抗措施

使用反检测手段(如删除日志)

四、合规操作与违法红线

‌‌(一)技术人员安全区

授权渗透测试:须有书面授权文件并限定测试范围

漏洞验证操作:禁止复制敏感数据,单次验证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二)企业风控禁区

员工设备监控:未经书面告知不得安装监控软件

第三方设备控制:外包运维须签订保密协议并安装审计软

五、涉案应对指引

‌‌1、电子数据保全

立即封存原始设备(手机、电脑不得关机)

使用司法鉴定专用设备进行镜像备份

‌2、技术抗辩要点

提供完整的操作日志证明控制时长未达立案标准

提交源代码证明所用工具无持久化控制功能

‌3、量刑协商策略

主动删除控制程序并修复系统可获30%以下减刑

出具《技术整改报告》能显著降低罚金数额

林智敏律师提醒:从远程调试到数据抓取,技术人员日常操作中潜藏诸多法律风险。建议企业建立外部技术操作白名单制度,对远程控制类软件实行审批备案。个人开发者应养成操作录屏习惯,涉及第三方系统时务必取得书面授权。如已收到司法机关询问通知,应在24小时内寻求专业刑事律师介入,避免因技术认知偏差导致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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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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