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删除电商平台用户评价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吗?

2025/05/13 12:37:12 查看118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擅自删除电商平台用户评价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吗?

一、法律定性基础

《刑法》第286条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或对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且后果严重的,构成本罪。电商平台的用户评价系统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组成部分。

核心要件

行为性质:未经授权的数据删除操作

危害后果:导致系统核心功能受损或重大经济损失

数量标准:司法解释规定删除数据500条以上即可能入罪

二、司法认定的三大关键维度

(一)系统功能损害认定

‌1基础功能破坏

删除评价导致信用评分系统失效(如某平台星级计算体系崩溃)

2衍生功能瘫痪

用户无法通过评价数据进行交易决策,日均订单量下降超30%

(二)数据删除的刑事门槛

‌1、基本入罪        ‌

认定标准:删除有效数据500条以上

量刑区间:5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

认定标准:删除数据2500条以上或造成损失5+

量刑区间:5年以上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

认定标准:删除数据12500条以上或损失25+

量刑区间:最高15年有期徒刑

(三)行为违法性判断

1合法情形平台依规清理违规评价(需留存审核记录)

‌2、违法红线

员工私自删差评收受商家贿赂

第三方通过技术手段批量清除评价

三、罪与非罪的实务区分

(一)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误操作删除:立即恢复且未造成实质影响(需有操作日志证明)

合规内容管理:按平台规则清理虚假评价

(二)可能构罪的高危场景

使用非法工具:购买“秒删软件”突破平台防护机制

持续恶意删除:连续3个月以上定期清理特定商家差评

伪造权限操作:盗用管理员账号实施数据清

四、企业合规指引

‌‌1权限管控措施

实行操作、审批、审计账号分离

敏感操作开启人脸识别二次验证

‌2、法律风险隔离

与外包服务商签订《数据合规协议》,明确禁止数据篡改

建立评价删除双人复核制度,全程留痕存档

‌3、应急处置方案

发现异常数据变动时,立即冻结账号并司法取证

48小时内向属地网信部门报备系统异常情况件

林智敏律师提醒:看似普通的评价管理操作潜藏重大刑事风险。建议电商企业部署数据操作水印系统,对评价删改行为实行“操作人-时间-IP地址”三重溯源。个人商家应通过合法申诉渠道处理差评,切勿购买“技术删评”服务。若已涉及数据异常操作,应在24小时内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电子数据合规性审查,避免行政处罚升级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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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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