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远程删除公司数据库,构成何罪?

2025/05/14 20:08:38 查看368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员工离职后远程删除公司数据库,构成何罪?

员工离职后因泄愤、报复等原因远程删除公司数据库的行为屡见不鲜。此类行为不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以下是林智敏律师解析的相关罪名认定与法律责任,帮助公众明晰法律边界。

一、核心罪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根据《刑法》第286条,若员工故意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干扰,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且“情节严重”,则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具体情形认定

1、行为方式通过远程登录、植入病毒、篡改密码等手段非法操作数据库;

2、主观故意明知删除行为会导致数据丢失或系统崩溃仍实施;

3、严重后果造成系统瘫痪、重要数据无法恢复、业务中断或经济损失(一般5万元以上)。

法律后果

情节严重: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如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可能涉及的关联罪名

‌‌若行为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可能面临数罪竞合或择一重罪处罚:

‌1. 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

若删除数据库是为报复企业、阻挠正常经营(如删除客户订单数据),造成停产、破产等后果,可能构成该罪,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2.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

若员工利用未注销的账号权限非法登录系统实施删除,可能同时构成该罪,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

‌3.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

若删除数据库是为掩盖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可能触发该罪名,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三、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与认定规则

‌‌‌‌‌‌1. 主观目的的证明

司法机关需区分“故意破坏”与“误操作”:

若员工离职时已交接权限,但通过非法手段再次登录系统,可推定其主观故意;

若企业未能及时收回权限,需结合操作日志、聊天记录等证据综合判断。

‌2. 经济损失的计算范围

包括直接损失(数据恢复费用、系统修复成本)和间接损失(业务停摆导致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害)。

四、企业维权与员工风险防范建议

‌‌‌1、对企业

权限管控:员工离职时立即注销账号、更改密钥,限制远程访问权限;

数据备份:定期备份核心数据,启用操作日志审计功能;

协议约束: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数据安全条款,约定违约赔偿责任。

‌2、对员工

严守职业操守:即使存在劳资纠纷,亦不得通过破坏数据发泄情绪;

留存证据:若遭受不公待遇,应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避免“以暴制暴”;

法律警示:删除数据行为看似“隐蔽”,但系统日志、IP地址等电子证据极易追溯。

五、法律责任延伸:民事赔偿与职业影响

‌‌‌民事赔偿企业可起诉员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即使承担刑事责任后仍需民事赔付;

职业污点刑事犯罪记录将影响再就业,尤其互联网、金融等需背调的行业。

林智敏律师提醒:网络空间中的任何破坏行为均留有痕迹,法律不会因“离职纠纷”减轻对恶意删库行为的惩处。企业应完善内部风控,员工须坚守法律底线,共同维护健康的职场环境。如遇类似纠纷,建议及时保存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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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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