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形有哪些?

2025/05/14 23:08:21 查看20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往往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之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平等原则,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一方可能会被判决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较为常见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然而,有些人在面临离婚时,为了多获取财产利益,会采取不正当手段。比如,一方偷偷将银行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车辆等重要资产变卖,甚至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隐藏、转移等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大小等因素,综合判断少分或不分的比例。

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除了对共同财产进行不当处置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也是一方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手段。一方可能会与他人串通,虚构债务关系,声称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从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这些虚假债务,以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

例如,一方与朋友伪造借款合同,声称借款用于家庭生意周转,但实际上这笔钱并未用于夫妻共同事务。一旦这种伪造债务的行为被发现,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对伪造债务的一方进行惩处,使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同样会导致一方在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挥霍行为通常表现为无节制地消费、购买奢侈品、进行高风险投资且导致财产严重亏损等。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顾家庭经济状况,肆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使得家庭财产大幅减少,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挥霍财产的一方将面临不利后果。

离婚财产分割并非简单的平均分配,法律通过设定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旨在维护婚姻关系中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财产分割的公平公正。当面临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时,当事人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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