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8 19:30:25 查看49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出售“免实名软件”被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律师如何力争缓刑成功?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自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为谋取非法利益,张某某多次从杨某某处购买“酷*”免实名登记软件,并加价转售给9家网吧。在张某某的安排下,杨某某通过远程方式将该软件安装在各网吧前台电脑中。
该软件能够篡改应录入的真实上网人员身份信息,用预先生成的虚假身份信息替代,从而规避实名登记制度,破坏了原本安装在电脑中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正常功能,导致网吧用户无需实名即可上网,严重影响了公共上网实名制的落实与网络安全监管。
在整个过程中,张某某共计收取费用3万余元,其中向杨某某转账1.6万元,自身非法获利约1.4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
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即第一时间介入,并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细节,稳定情绪;
2、整理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全面反映被告人认罪态度及社会关系情况;
3、及时申请取保候审,并在侦查黄金周期内成功争取批准,避免当事人遭遇长期羁押。
辩护核心观点:
1、 张某某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调查并且已经退缴所有违法所得;
2、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
3、 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体现出良好悔罪意愿;
4、 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法律意识淡薄,属初犯、偶犯;
5、 对其宣告缓刑,对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案件结果
1、 侦查期间:成功为张某某争取到取保候审,避免了身陷看守所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2、 审判阶段: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两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实现“有罪不入狱”的辩护目标。
案例评析
本案中,律师在侦查初期迅速介入,成功为张某某争取取保候审,避免其被羁押。在后续辩护中,围绕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及司法评估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缓刑主张。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从宽处理,避免实刑落地,实现“有罪不入狱”的辩护目标。
刑事辩护的关键,不仅在于依法维权,更在于把握时机、突出重点。专业的刑辩,不是放弃抗辩,而是用恰当方式,让法律温度真正落在当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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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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