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5/05/18 19:32:56 查看298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谁可能构成犯罪?

‌1、广告主(出钱打广告的商家)

2、广告经营者(广告公司)

3、广告发布者(媒体平台)

⚠️ 特别注意:网红带货若参与造假,也可能成为共犯

二、主观要件:必须是"故意"

‌‌‌1、明知信息虚假仍发布(比如伪造检测报告)

2、应当发现虚假却放任(如对夸张功效不核实)

三、客观要件:具体违法行为

‌‌‌‌‌‌‌1、虚假内容类型:

商品不存在(预售空气币)

功效造假(普通枕头说成"治疗颈椎病"

数据造假(销量注水100倍)

2、传播方式:

传统媒体(电视/报纸)

互联网(直播/短视频)

线下场所(宣传单/展板)

四、后果要件:达到立案标准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50万元;

‌2、违法所得超10万元;

‌3、假广告被点击/浏览超5万次;

4、导致消费者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

五、实务中常见争议点

‌‌‌‌‌1、“夸张修辞”与“虚假宣传”的界限(“美味到哭”不违法,“含抗癌成分”需证明)

2、平台责任认定(明知假广告未删除vs.技术审核疏漏)

3、部分真实+部分虚假的混合宣传如何定性

六、给经营者的自查清单

‌‌‌‌‌1、所有宣传内容有据可查。

2、禁用无法验证的绝对化用语。

3、定期复核已发布广告。

4、建立广告审核流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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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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