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9 10:47:23 查看17次 来源:王诗婷律师
在法治社会的运行中,有一个现象常常引发公众的疑惑与争议:为什么律师要为那些看似罪大恶极的“坏人”进行辩护?这种行为乍看之下似乎违背了朴素的道德直觉,但从法律的深层逻辑和社会整体利益考量,却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从法律基本原则来看,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的基石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意味着,在法庭最终宣判之前,哪怕一个人被指控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他也只是犯罪嫌疑人,而非罪犯。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法律地位,都有权利在法律程序中为自己辩护,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服务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实践。
为坏人辩护也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司法的目标不仅仅是惩罚犯罪,更在于确保整个审判过程合法、公正。以呼格吉勒图案为例,在这起冤案中,由于辩护权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了无辜的呼格吉勒图被错误定罪。律师作为独立的法律专业力量,参与到诉讼过程中,通过对证据合法性、程序正当性的严格审查,可以有效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运行。在对抗制诉讼模式下,控辩双方形成对抗,就像天平的两端,相互制衡。只有在充分的对抗中,法官才能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决。如果缺少律师为嫌疑人辩护,法官很可能被控方的单方面信息所误导,导致审判结果有失偏颇。
从社会层面来看,为坏人辩护有助于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个体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律师为嫌疑人辩护,实际上是在用专业力量对强大的公权力进行制衡,防止公权力过度扩张而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当公众情绪被舆论引导,对某一案件产生一边倒的看法时,律师的辩护能够起到冷静剂的作用,避免出现“民意审判”的情况,维护司法的独立性。
从伦理角度而言,律师辩护的是人的权利,而非其行为本身。区分“人”与“行为”是理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医生治病救人不问患者的道德品质,律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不应以其行为的善恶为前提。哪怕是犯下滔天罪行的人,他在法律面前依然享有获得公正审判、不受非法刑讯逼供等基本权利。为坏人提供辩护,不是对其犯罪行为的认同,而是确保法律的尊严和公平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得到体现,使刑罚与罪责相适应。
为坏人辩护从长远看保护了所有人的潜在权利。今天对某个坏人程序权利的剥夺,明天可能就会成为所有人权利受损的先例。许多重大的法律进步,都源于对那些被认为是“坏人”的权利辩护。例如美国的“米兰达警告”,正是在对嫌疑人权利的不断争取中确立的,如今已成为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规则。
律师为坏人辩护这一行为,并非是对罪恶的纵容,而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是对法律原则的坚守,是对程序正义的维护,是对公权力的制衡,是对人权的尊重,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长远守护。理解和尊重这一制度设计,是我们迈向更加成熟法治社会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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