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工作三年未签劳动合同,还能主张二倍工资吗?

2025/05/19 22:47:37 查看16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劳动法律实务中,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二倍工资的案件屡见不鲜。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其主张二倍工资的权利是否仍受法律保护?

一、法律规定的二倍工资支付条件与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一规定明确了二倍工资的支付前提:用人单位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持续期间未超过一年。司法实践中,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以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为起算点,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为截止点,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主张确认劳动关系,但无法再主张满一年后的二倍工资。

二、仲裁时效对二倍工资主张的限制

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多数司法实践倾向于逐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例如,劳动者在用工满一年后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主张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为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点为用工满一年后的对应月份。若劳动者在三年后主张权利,则仅能追溯至一年内未超过时效的月份,其余月份因超过仲裁时效而无法获得支持。

三、劳动者维权建议

1、及时主张权利:劳动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2、收集证据:劳动者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支持其主张。

3、咨询专业律师:劳动法律关系复杂,建议劳动者在主张权利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三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主张二倍工资的权利受仲裁时效和法律规定的双重限制。若超过一年仲裁时效,则劳动者可能无法获得二倍工资赔偿。因此,劳动者应及时主张权利,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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