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1 13:54:01 查看2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核心逻辑:
终末期肺病的赔付需满足肺功能衰竭标准(如低氧血症)及病因明确性,关注疾病进展与条款适配性。
重疾险:
肺功能标准:静息状态下动脉血氧分压(PaO₂)≤55mmHg或肺活量(FVC)<50%预计值;
病因要求:需明确为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或其他继发因素(如尘肺),排除可逆性肺部疾病。
医疗险:
覆盖抗纤维化药物(如尼达尼布)、氧疗及肺移植评估,但可能对“实验性疗法”(如干细胞治疗)免责;
免责风险:若肺病为职业性(如矽肺)且投保前未告知职业史,可能拒赔。
伤残险:
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需持续吸氧者评为4级伤残(赔付70%保额)。
拒赔风险点:
病因争议:保险公司主张肺纤维化为吸烟或环境暴露导致;
功能未达标准:PaO₂>55mmHg但活动后血氧下降;
未告知暴露史:投保前从事高风险职业(如矿工、石棉工人)。
建议:
医学证据:
提供高分辨率CT(显示蜂窝状改变)、肺功能报告(DLCO<40%预计值);
若为职业相关,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及雇主责任险赔付记录。
法律应对:
引用《特发性肺纤维化诊疗指南》,证明疾病的不可逆性;
若保险公司以“职业暴露”拒赔,需其证明投保时已知相关风险。
投保提示:
选择包含“职业性疾病”责任的医疗险;
投保前脱离高危职业环境并保留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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