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抑郁症导致自杀行为理赔会被拒吗?

2025/05/21 14:03:34 查看15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核心逻辑
抑郁症导致的轻生行为是否赔付需结合保险类型、条款免责约定及行为发生时间,重点关注精神疾病与保险责任的关联性。

  • 寿险

    • 免责期限制:多数寿险条款规定,投保后2年内自杀免责,2年后自杀可赔付;若抑郁症确诊在投保前且未告知,可能影响赔付。

    • 精神疾病关联:若自杀行为被认定为“精神疾病发作期不可控”,可能突破免责条款(需法院判决支持)。

  • 重疾险

    • 抑郁症本身:通常不赔,除非达到“严重精神疾病”标准(如丧失劳动能力、需长期住院);

    • 轻症责任:部分产品将“中度抑郁症”列为轻症(需心理评估及持续治疗记录)。

  • 意外险

    • 明确免责:自杀行为不属于意外事故,所有意外险均不赔付。

拒赔风险点

  1. 2年内自杀免责:投保后短期内自杀,保险公司引用免责条款拒赔;

  2. 未如实告知精神病史:投保前已确诊抑郁症或曾就医未申报;

  3. 因果关系争议:保险公司主张自杀为“主观故意”而非疾病导致。

建议

  • 医学证据链

    • 提供精神科医生的诊断证明(如ICD-10编码F32-F33)、治疗记录(抗抑郁药物使用≥6个月);

    • 提交心理评估报告(如汉密尔顿抑郁量表评分≥24分)。

  • 法律策略

    • 若超过2年免责期,引用《保险法》第44条主张赔付;

    • 若在免责期内,主张抑郁症导致“无法控制行为”,需司法精神病鉴定支持。

  • 实务操作

    • 选择无自杀免责期或免责期较短的寿险产品;

    • 投保时如实申报精神科就诊史,争取加费承保或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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