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禁止任何一方再婚,违法吗

2025/05/24 18:00:04 查看16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现代社会,离婚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许多夫妻在决定离婚时,为了简化程序和避免纷争,优先选择协议离婚并且自己起草离婚协议。然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并非都有法律效力,并非所有约定都能相互约束,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就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会让一方或者双方在错误的认识下离婚,给当事人对离婚后的情形造成严重的误判。

一、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的内容主要分哪几方面?

首先是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其次,婚内有生育子女的,需要对所有子女的抚养安排作出明确约定,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抚养费多久支付一次、如何支付,子女可能涉及的教育、医疗、探视等问题如何处理等等。再者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在明确双方所有财产后,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对共同财产如何分配,财产归属一方后另一方如何对其进行补偿等,手续如何办理等。还有就是共同的债权债务,同样需要先明确婚内有哪些共同的债权债务,这些债权债务的情况如何,双方明确如何分配和享有债权债务。

二、离婚协议中能否约定禁止任何一方再婚?

可以约定,但该类限制再婚的约定一般是无效的约定,婚姻自由权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禁止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任何人不能对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添加限制,所以这种条款约定会一定程度上阻碍当事人再婚的意愿,这与婚姻自由的要求、内涵不符,故在法律上往往被认定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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