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过程中,被告突然死亡,怎么办?

2025/05/26 14:13:50 查看148次 来源:戚聿山律师

打官司过程中,被告突然死亡,怎么办?

法律术语:诉讼中止。

定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为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使本案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时,受诉法院依法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情况一、如果继承人表明愿意参加诉讼,则恢复诉讼,由继承人作为作为被告,恢复诉讼后,诉讼继续进行。

情况二、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终结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诉讼终结是诉讼程序的非自然结束,是指诉讼过程中,因为当事人死亡等特殊情况的出现,导致诉讼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由人民法院裁定结束诉讼的制度,诉讼终结仅为诉讼程序的终结,人民法院对案件争议的实体性问题不能作出任何处理。因此,人民法院裁定诉讼终结的,并不能确定死亡一方当事人财产的归属。

律师建议:

出现上述情形时,应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并调查继承人身份,若继承人放弃权利,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诉讼程序。

戚聿山律师是青岛专业的婚姻律师、家事律师、涉外律师,擅长遗产继承、房产分割、股权纠纷、离婚、子女抚养、亲子关系等国内及涉外诉讼案件、婚姻家事领域刑事案件辩护。您遇有上述法律问题,可以预约戚律师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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