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7 09:12:56 查看74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疾病定义:重度抑郁症伴自杀倾向或药物抵抗,电休克治疗(ECT)通过诱导癫痫发作缓解症状,单疗程费用约1-3万元。
适应症:需精神科评估(如HAMD≥24分)、排除禁忌证(如颅内高压)。
治疗风险:短期记忆障碍、麻醉相关并发症。
重疾险:
赔付条件:通常不涵盖精神疾病,除非附加“严重精神障碍”责任。
例外情形:若并发器质性脑损伤(如自杀未遂致颅脑外伤)。
医疗险:
覆盖范围:ECT费用通常可赔,但受限情形:
门诊心理治疗被限额(如年10次);
麻醉费用被列为“非必要”。
免责条款:部分产品将“精神疾病”或“非器质性疾病”免责。
争议焦点:
疾病性质:抑郁症是否属“器质性疾病”;
治疗合理性:ECT是否优于药物治疗。
举证材料:
精神科评估报告(HAMD评分及自杀风险评估);
药物治疗记录(如SSRI类药物无效);
《中国抑郁障碍防治指南》ECT推荐意见。
法律依据:
《精神卫生法》第30条:不得歧视精神疾病患者;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21条:治疗必要性以医学标准为准。
应对策略:
若拒赔原因为“非器质性疾病”,提供脑影像学异常证据(如fMRI显示前额叶活动低下);
起诉“精神疾病免责”条款违反《残疾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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