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7 09:15:09 查看49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疾病定义:
HAE因C1酯酶抑制剂缺乏导致皮肤、黏膜水肿,可累及气道危及生命。
诊断标准:
C1酯酶抑制剂水平及功能检测;
基因检测(SERPING1基因突变)。
治疗手段:
急性期:C1酯酶抑制剂(如Berinert®),单次费用约1-2万元;
预防期:拉那芦单抗(年费用约50万元)。
重疾险:
赔付条件:若条款包含“严重过敏反应”,需满足气道水肿致气管插管;
拒赔风险:HAE被归为“遗传病”免责。
医疗险:
急性期治疗通常可赔,但药物可能受限(如需事前授权);
预防性药物可能被列为“非必要”拒赔。
覆盖范围:
免责条款:多数产品排除“遗传性疾病”。
争议焦点:
急救必要性:急性期治疗是否属“合理急救措施”;
遗传病免责:条款是否公平覆盖危及生命的遗传病。
举证材料:
C1酯酶检测报告及急诊记录(如喉头水肿);
国际共识(如WAO指南)推荐治疗方案;
医生说明(注明预防治疗降低住院风险)。
法律依据: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3条:不得限制急救措施;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21条:治疗必要性以医学标准为准。
应对策略:
若急性期治疗被拒,强调其“救命”属性,挑战免责条款合法性;
申请纳入医保谈判药品(如国内已上市的HAE靶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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