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网上买的粽子长毛咋办?加班工资咋算?一文揭秘!

2025/05/30 13:12:30 查看104次 来源: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明天就是端午节啦,在这个传统佳节里,人们会与朋友相聚一堂,一同品尝美味的粽子,参与激动人心的赛龙舟比赛,感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不过,先别急着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中,关于端午节,这些法律知识可不能忽略哦~

  食品安全篇

  在网上买的粽子,本来想着和朋友聚会时一起吃,可没想到打开时发现粽子长毛了,这种情况怎么办?可以找商家维权吗?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若买到变质商品,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商家维权,商家不得推诿,应当先行赔付消费者因此受到的损失。要是商家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仍然销售的,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游玩安全篇

  赛龙舟是端午节最重要的民俗活动之一,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端午节期间,我国多地都会举办盛大的赛龙舟活动,参与人数多,欢乐刺激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在参加龙舟比赛时受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活动主办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活动前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维护好场地配套设施,设置必要的指示警示牌等,若因主办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事故,应由主办方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者权益篇

  端午假期本应是放松身心的好时机,但公司临时有工作需要完成,不得不去加班,那这三天的工资该怎么算?

  端午节放假三天,其中端午节当天为法定休假日,公司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另外两天系休息日,公司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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