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4 20:29:23 查看19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问题一直是争议焦点。
一、非本人主要责任是工伤认定的核心要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这一条款明确了两项关键条件:
1、时间与路线合理性:事故需发生在员工从住所到工作场所的合理路线及合理时间内,包括加班、临时任务等特殊情形。
2、责任归属:员工在事故中需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若交警部门认定员工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例如,某员工在上班途中因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交警认定其负主要责任。在此情形下,即便事故发生在合理路线与时间内,因员工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其责任归属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法定要求,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基准
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核心证据。若认定书明确员工负主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会直接驳回工伤认定申请。但若员工认为责任认定有误,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申请重新认定。例如,某员工因道路湿滑失控撞向护栏,交警初判其负主责,但监控显示道路施工方未设置警示标志。经复议,责任比例调整为同等责任,最终被认定为工伤。
三、举证责任及注意事项
员工应如何举证:1、及时固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路线证明(如导航记录)、工作指令记录(如邮件、微信)等证据;2、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需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或诉讼;3、针对特殊情形,需证明事故与工作任务的关联性(如外出办事的必要性)。
用人单位的责任边界:1、不得以“员工负主责”为由一概否定工伤认定,需审查事故是否与工作指令相关;2、主动协助员工收集证据,避免因消极应对引发劳动仲裁;3、建立交通安全培训制度,降低员工违规风险。
员工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时,工伤认定的核心在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法定要件与“工作关联性”的实质审查。司法实践中,既需严格适用法律,亦需兼顾公平原则,避免机械理解条款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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