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如何定罪?

2025/06/05 19:52:34 查看247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如何定罪

一、 伪劣化妆品的法律定义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及《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伪劣化妆品主要指:

1以假充真:使用非化妆品原料冒充正规成分(如用工业染料代替食用色素)

2以次充好:有效成分不达标(如防晒剂SPF值虚标)

3失效变质:销售过期产品或储存不当导致变质

4卫生不达标:微生物超标或含有禁用物质(如汞超标美白产品)。

二、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1生产/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立案标准)

2造成以下后果之一:

消费者轻伤以上损伤

引发群体性皮肤过敏事件(10人以上投诉)

被监管部门两次行政处罚后再次违法

(二)主观要件

需证明行为人存在故意

明知原料不合格仍采购(如低价购买工业级原料)

故意规避监管检测(如准备合格样品送检)

收到消费者投诉后仍继续销售

三、消费者维权要点

1证据固定

保留购买凭证(发票、支付记录)

拍摄未开封产品视频

三甲医院出具伤害鉴定

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备案信息

2维权途径

12315平台投诉(需在收货60日内)

申请惩罚性赔偿(价款10倍或损失3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案后1年内提起)

3企业合规建议

建立原料溯源系统

每批次留样至少保存至保质期满后半年

定期进行不良反应监测

四、特殊情形处理

1直播带货责任:明知伪劣仍推广的网红承担连带责任(《电子商务法》第38条)

2跨境电商:中文标签不合格可能被认定为伪劣商品

3代工生产:委托方与受托方承担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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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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