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7 17:35:46 查看13次 来源:王强律师
交通事故最常见的伤情就是骨折,而现在医院治疗骨折最常见的方法就是内固定手术,也就是用金属螺钉、钢板、髓内针、钢丝或骨板等物直接在断骨内将断骨连接固定起来,保持骨折的位置和稳定性,促进骨折愈合。很多经过内固定手术的当事人就会有一个疑问,我身体里面还有钢钉钢板,能带着内固定鉴定吗?还是说我要拆除内固定以后进行伤残鉴定。这个还真没法给一个准确的答案,因为各个地区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细则是不一样的,比如说上海地区是可以带着内固定进行伤残鉴定,但是江苏、浙江都要拆除内固定以后进行鉴定。
一、上海地区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无需拆除内固定
上海地区交通事故骨折类的伤情4-6个月即可进行伤残鉴定,无需拆除内固定进行鉴定。但需要注意的是,细则规定了四肢骨折邻近关节经内固定术治疗后,若依肢体关节活动受限程度可能评定为九级以上伤残者,须拆除内固定后进行鉴定(70周岁以上伤者、内固定物无需或者难以拆除的除外)。
相对来说这点是比较人性化的,要知道交通事故打官司法院排队本来就慢,如果鉴定都需要一年以后,那么这个官司结束伤者拿到钱就是两三年以后了,有几个普通家庭拖得起这两三年的时间呢?
二、拆除内固定的费用如何主张
是地区不需要拆除内固定即可伤残鉴定,那么问题又来了,大部分人是不会一直保留内固定在身体里面的,内固定术后一年左右即需要拆除内固定,那么我四到六个月就去鉴定了,可能我打官司开庭的时候内固定还没拆,那我拆除内固定的费用需要自己承担?并不是,上海地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有一项后续诊疗鉴定,针对鉴定时候有内固定在身的伤者,鉴定后续是否需要拆除内固定以及拆除内固定所需的误工、护理、营养期限,同时法医会写一句“拆除内固定的费用以经治医院实际产生为准”。也就是说,咱们实际拆除内固定以后还是可以凭着医院的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主张拆除内固定手术的医药费及相对应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三、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拆除内固定吗?
工伤和交通事故适用的评残标准不一样,那么相对应的要求也不一样,目前工伤评定伤残等级是需要拆除内固定的。这个时候有人说了,拆除内固定都得一年了,实在是等不了,或者说我的内固定根本就不需要拆除,这个时候我能不能申请鉴定呢?答案是可以,但是内固定没有拆除的时候进行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要求劳动者本人签署一份承诺书,知晓内固定在位的情况下进行鉴定后无法获得拆除内固定的医药费赔偿。
换言之,工伤其实也可以带着内固定进行伤残鉴定,但是工伤的伤残鉴定可没有后续诊疗项目鉴定,一旦选择带着内固定进行鉴定就意味着放弃二次手术医药费索赔的权利。
没有了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