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 17:08:31 查看46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1)医学标准
胃癌确诊需胃镜活检病理报告(ICD-10:C16),分期从Ⅰ期(早期)到Ⅳ期(晚期)。胃间质瘤(GIST) 属于软组织肿瘤,非胃癌但可能符合“恶性肿瘤”定义。
(2)保险条款依据
重疾险:
所有浸润性胃癌(含Ⅰ期)必须按重疾赔付;
早期胃癌若局限于黏膜层(pT1a),部分旧条款可能按轻症赔,新规后统一按重疾。
免责陷阱:因酗酒导致的胃癌可能被免责(需看条款)。
(3)拒赔合理性判断
拒赔原因 | 是否合理 | 依据 |
---|---|---|
诊断为低分化腺癌(Ⅰ期) | 不合理 ❌ | 分化程度不影响“恶性肿瘤”定性 |
未转移至淋巴结(N0) | 不合理 ❌ | 有无转移均属重疾 |
病理描述为“高级别上皮内瘤变” | 合理 ✅ | 属于癌前病变,按轻症或不赔 |
(4)维权路径
若病理报告写明“腺癌”“印戒细胞癌”等恶性诊断,直接起诉;
保留胃镜报告、手术记录、免疫组化(如Her-2检测)等全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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