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开设赌场罪立案以及量刑标准

2025/06/09 17:43:41 查看15次 来源:郭成虎律师律师

上海地区开设赌场罪立案、量刑标准

当家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上海警方拘留在宝山看守所,家属往往比较着急无助,大多数家属对这一罪名都不太了解也不清楚其罪名在上海的立案标准,以及上海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这边针对这一情况,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空间、赌具等,设定赌博方式、规则,控制赌博进行或者经营赌博的行为。

本罪的立案标准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开设赌场罪在上海的量刑标准:

1、一般情节: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是针对一般情节的犯罪分子所设定的刑罚。

2、情节严重: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抽头渔利数额巨大、赌资数额巨大、参赌人数众多等。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需要根据诸多因素来判断最终的一个判刑结果:自首、立功、主犯从犯、获利、工作时间等情节。

刑事案件的时效性较强,在刑事案件中,家属无法面见当事人。面对这种情况,家属需要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通过律师会见来了解案情,律师不仅能够及时掌握案件详情,还能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积极争取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或减刑缓刑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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