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0 23:33:14 查看39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个人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将面临什么样的刑罚?
一、 法律定义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这类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外贸易秩序和边境管理秩序,是国家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
二、面临的刑罚
对于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个人,我国刑法设定了严格的刑事责任,并根据不同情节设置了不同的量刑标准:
1. 基本刑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行为,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或社会危害较小,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量刑适用于初犯、涉案金额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的情形。
2. 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存在以下情节之一,即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金额较大;多次实施走私行为;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
组织、策划、指挥走私活动;走私对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健康有重大危害的物品(如毒品、放射性物质等)。
3. 情节特别严重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如走私数量巨大、危害极其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的,将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附加后果
除了上述刑事处罚外,走私行为还可能带来一系列附加后果:
1、信用惩戒: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贷款、乘坐飞机高铁等;
2、行政处罚: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可能被海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走私物品;
3、影响家庭与职业发展:一旦留下刑事记录,将严重影响本人及子女的就业、升学、出国等方面。
林智敏律师提醒: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威胁。广大群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心存侥幸,参与任何形式的走私活动。同时,发现走私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海关举报,共同维护国家法治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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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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