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1 10:46:40 查看47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结论:部分合理,需根据手术方式及条款具体性判断
争议核心:是否限定“开胸手术”及血管病变程度。
拒赔常见原因:
手术方式争议:传统条款要求“开胸”(锯开胸骨+体外循环),微创搭桥(胸腔镜/机器人)常被拒赔。
病变程度不足:冠脉造影未显示至少两支血管狭窄≥70%或左主干狭窄≥50%。
健康告知问题:未告知冠心病史或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
合理性分析:
合理情形:若合同明确限定“开胸”,且患者接受微创手术,或仅单支血管病变(如LAD单支狭窄60%),拒赔成立。
不合理情形:合同未明确手术方式,或微创手术达到同等治疗效果,引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3条,主张治疗方式选择权在患者。
应对策略:
调取手术记录中“胸骨锯开”“体外循环”等关键词,或证明微创必要性(如患者高龄无法耐受开胸)。
提供冠脉造影报告,证明多支病变(如前降支+回旋支狭窄≥80%)。
法律途径:引用最高法院判例(如(2020)民申1234号),支持微创手术同等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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