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1 15:10:20 查看19次 来源:郭成虎律师律师
👮🏼♂️在上海地区涉嫌高空抛物案件,案件根据司法实践及相关法律规定,立案和量刑标准主要依据行为性质、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高层抛掷物品危害公共案件或他人生命、财产案件构成威胁的行为。
❇️高空抛物行为可能涉及以下罪名,立案标准如下:
✨①高空抛物罪(《刑法》第291条之二)
情节严重的即构成犯罪,无需实际损害后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即可立案:
抛掷物品重量较大(如≥1千克)或材质危险(如玻璃、金属);
抛掷地点为人流密集区(如小区出入口、儿童游乐场);
抛掷高度≥10楼(约30米);
多次抛物或经劝阻仍实施。
✨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14、115条)
立案需满足:
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如向公共场所抛掷易燃易爆物);
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如砸毁车辆、建筑设施)。
✨③其他关联罪名
过失致人死亡/重伤罪:因疏忽导致抛物致人死伤;
故意毁坏财物罪:针对特定财产实施抛物。
🔴量刑梯度:
高空抛掷情节严重但未制损,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高空抛掷致人轻伤或财产损失,处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致重伤或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多次抛物或蓄意报复,会从重进行处罚。
⚠️以上便是关于高空抛物的情况,若家人不慎涉嫌此案件被警方抓捕,家属切不可掉以轻心,及时的委托律师进行介入,来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争取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等合法权益。
👨🏻⚖️如果有需要拘留信息查询、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量刑流程等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私信留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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