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2 15:06:41 查看48次 来源:韩翔律师
一、案件详情:
李某与陈某于1995年步入婚姻殿堂,婚姻关系一直存续。2019年,陈某在抖音APP直播间结识主播孙某,二人逐渐发展成恋爱关系。在2019年3月至2023年7月期间,陈某分别使用“账号A”“账号B”“账号C”“账号D”和“账号F”等5个抖音账号,向孙某累计打赏259万余元。这些打赏金额在孙某、抖音公司以及孙某所在公会之间按协议折现分配,孙某获得约126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陈某与孙某私下建立联系并多次见面,发展为不正当关系,严重违背了与李某的婚姻忠诚义务。李某发现后提起诉讼,认为陈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额打赏给孙某,侵犯了她的财产权益,也损害了夫妻感情和婚姻关系。
二、纠纷核心:
本案核心在于陈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其与孙某的不正当关系对打赏行为性质的影响。陈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李某同意,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给孙某,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问题。同时,陈某与孙某的不正当关系,使得打赏行为是否符合公序良俗成为争议焦点。孙某则主张直播平台与用户间为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打赏属商业消费行为,合同有效。
三、诉讼策略:
信之源李雅娇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行动。一方面,帮助李某回忆、查找转卖抖音号的具体时间及转卖协议等证据,并向法院申请调取陈某五个抖音账户向涉案主播的全部打赏记录,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情况。另一方面,投入大量时间对陈某与孙某之间繁多的私下聊天记录进行细致梳理和摘取,从成千上万的聊天记录中查找对认定二人何时建立不正当关系有力的证据。通过这些努力,构建起有力的证据链,为后续诉讼奠定基础。
四、法律运用:
一审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陈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孙某,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益,且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同时,结合证据认定陈某与孙某在相识后不久即建立了不正当关系。二审中,面对孙某的辩称,法院依然坚持认定陈某的打赏行为无效,因为该行为不仅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益,还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和社会公序良俗。
五、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陈某赠与被告孙某126万余元的行为无效,要求孙某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李某返还该款项,并明确如未按期履行,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同时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孙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更为深入的调查与审议,最终判决维持原判,支持孙某返还李某126万元。
六、经验指南:
此案为类似情况提供了宝贵经验。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若发现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于直播打赏等新兴消费行为,要认识到其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尤其是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时,更应谨慎对待。同时,在面对纠纷时,要选择专业的律师团队,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21年专注法律诉讼服务,连续多年被司法局授予“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海淀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信用中国·行业十大诚信律师事务所、《法治中国60′》《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刑事律师访谈录》《民法典通解通读》《大律师登场》等节目指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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