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5 16:59:47 查看33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法律对于参与走私但非主要获利者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些人可能出于“帮忙”、“打工”、“带货”等目的,参与了走私活动,但他们并不是组织者或主要获利者。这些人常常误以为自己只是“跑个腿”、“拿点辛苦费”,不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我国刑法对走私犯罪采取的是共同犯罪原则,只要参与其中,即便不是主犯、没有获得主要利益,也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那么,法律对于这类“参与者”究竟是如何规定的?他们是否会被追究刑责?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一、法律上如何看待“参与走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也就是说,在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中,只要行为人明知是违法行为,仍然参与其中并实施了具体行为(如运输、藏匿、报关、代收货款等),就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即使其未直接指挥、策划,也不是最终获利者。
这表明:“参与即违法”,不能以“我只是帮别人带一下”、“我什么都不知道”为借口逃避法律责任。
二、不同角色在走私犯罪中的法律责任?
在走私案件中,通常存在以下几种角色:
1. 组织者、策划者、出资者:这类人员属于主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2. 实际操作者、运输者、藏匿者:如司机、搬运工、快递员等,虽然不一定是主谋,但如果明知所从事的行为违法,仍积极参与,则构成从犯;
3. 知情但提供协助者:如提供账户、住所、虚假证件等,也可能构成帮助犯;
4. 不知情被利用者:如果确实完全不知情且无主观故意,可能不构成犯罪。
因此,即使是非主要获利者,只要具备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帮助犯,依法追责。
三、法律对“非主要获利者”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量刑分为三个档次:
一般情形: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而对于非主要获利者,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是否具有主观故意;
(2) 参与程度(如是否负责运输、藏匿、伪装等);
(3) 所起作用大小;
(4) 是否有悔罪表现;
(5) 是否初犯、偶犯;
(6) 是否配合调查、如实供述。
在此基础上,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在极个别情况下免于刑事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没事”,而是依法宽大处理。
林智敏律师提醒:很多人认为自己只是“打工赚钱”、“帮朋友一个忙”,不会有什么后果。但实际上,一旦参与走私,无论身份如何,都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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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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