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5 17:03:21 查看43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主犯身份、数额不小,如何从走私黄金案中争取缓刑?
案情回顾
当事人何某某为将黄金饰品出售至越南,雇请一名越南籍女子携带四包黄金饰品出境至越南芒街。当日,该女子在经由某口岸出境时被海关当场查获。经现场查验及鉴定,查获的黄金饰品共500余枚,含金量为99.0%,涉案物品总价值人民币21万余元。
何某某在得知黄金被查获后,于当日主动前往海关申报,承认系该批黄金饰品的实际所有人和指使人。
案件难点
本案系共同犯罪,何某某在其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走私贵重金属案中主犯身份及涉案金额较高,量刑起点不低,存在实刑风险。
辩护代理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方律师迅速介入,开展以下工作:
1. 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安抚情绪,并指导配合后续调查;
2. 撰写并提交法律文书,包括《取保候审申请书》等,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
3. 成功为何某某争取取保候审,避免其被羁押;
4. 提出核心辩护观点,有效降低量刑幅度:
(1) 主动投案,构成自首:何某某在案发当日即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 认罪认罚,依法从宽:何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态度诚恳,具备适用从宽处理的法定条件。
法院判决
何某某犯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案件评析
本案中,何某某作为主犯,涉案黄金价值较高,原本存在较大实刑风险。案发后在律师指导下主动投案并认罪认罚,为从宽处理提供了有利条件。律师及时介入,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并提出明确辩点,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判处缓刑,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实现了较为理想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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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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