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5 17:03:54 查看44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涉收寄淫秽出版物,律师辩护后不起诉结案!
案情回顾
为了规避查处,陈某某将淫秽书刊从境外寄给孙某某,由孙某某代为收件后,再根据名单通过快递寄给国内买家。某日,海关在检查一件寄往海南的邮件时,查获20余本涉黄书籍及动漫图像制品2件。孙某某前往邮局签收时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该批书刊均属淫秽出版物。
辩护观点
1、孙某某到案后主动供述案件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理;
2、孙某某在案中仅起协助作用,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不宜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孙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案件评析
本案中,孙某某并非主谋,仅是受人指使代为收发邮件,属从犯,且没有牟利行为,无前科,社会危害性较小。律师介入后,及时梳理案件事实,提出其具有自首、从犯、初犯等从宽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方采纳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律师团队不仅准确判断法律适用,还有效争取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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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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