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重大事项是否构成对企业管理秩序的妨害?

2025/06/16 19:42:00 查看8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隐瞒重大事项是否构成对企业管理秩序的妨害?

在企业运营中,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于信息透明、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然而,在实践中,一些企业高管或实际控制人出于各种目的,故意隐瞒公司重大事项,如重大债务、诉讼风险、关联交易、股权质押等,导致股东、投资者、监管机构无法全面掌握公司真实情况。

那么,隐瞒重大事项是否属于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的行为?是否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一、什么是“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企业在日常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必须依法向股东、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披露以下类型的“重大事项”:

1. 公司重大资产变动(如并购、重组、出售核心资产);

2. 对外重大担保、借款或负债;

3. 涉及金额较大的诉讼、仲裁案件;

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变化;

5. 董监高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

6. 重大合同变更或终止;

7.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件。

这些信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未来走向具有实质性影响,是股东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隐瞒重大事项是否构成妨害企业管理秩序?

答案是:是的。

根据《刑法》第161条明确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即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该罪名属于《刑法》第二编第六章“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中的典型罪名,说明隐瞒重大事项不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直接破坏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信任机制。

三、隐瞒重大事项的具体表现

以下是现实中常见的几种情形:

1. 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导致公司巨额债务爆发;

2. 隐瞒重大诉讼,误导投资者做出错误判断;

3. 不披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行为,掩盖财务风险;

4. 在年报或公告中遗漏重大关联交易,规避监管审查;

5. 利用非公开信息操纵股价,实施内幕交易。

这些行为往往伴随着虚假陈述、选择性披露、延迟披露等问题,严重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外部监督体系。

、隐瞒重大事项面临的法律责任

一旦查实存在隐瞒重大事项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多重法律后果:

1行政处罚

证监会、市场监管部门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对公司进行警告、罚款;

(2) 对董监高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 将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失信名单;

(4) 要求公司限期整改并重新披露信息。

2民事赔偿

因隐瞒重大事项造成投资人损失的,受害人有权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刑事追责

若情节严重,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恶劣等,可能构成《刑法》第161条规定的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直接责任人可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智敏律师提醒:企业治理离不开信息的真实与透明,任何隐瞒重大事项的行为,都是对公司内部管理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投资者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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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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