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8 10:24:38 查看75次 来源: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文分享最高法发布的正当防卫典型案例“陈某杰正当防卫案”的详细案件,在这起案件中,丈夫护妻反杀调戏者致1死3伤,法院认定正当防卫,判决丈夫无罪。
2014年3月,海南三亚某工地,陈某杰的妻子被几名醉酒男子调戏摸大腿。双方发生争吵后,陈某杰被用拳脚、钢管等围殴。陈某杰左手护住妻子,右手拿出一把折叠式小刀乱挥,致1死3伤。一审判决无罪后检方抗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七个典型案例,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审理的陈某杰正当防卫一案入选。
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目录
一、汪某佑正当防卫案
二、盛某平正当防卫案
三、陈某杰正当防卫案
四、杨某伟故意伤害、杨某平正当防卫案
五、刘某胜故意伤害案
六、赵某正当防卫案
七、陈某浮正当防卫案
01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12日晚,被告人陈某杰和其妻子孙某某等水泥工在海南省三亚市某工地加班搅拌、运送混凝土。22时许,被害人周某某、容某甲、容某乙(殁年19岁)和纪某某饮酒后,看到孙某某一人卸混凝土,便言语调戏孙某某。陈某杰推着手推车过来装混凝土时,孙某某将被调戏的情况告诉陈某杰。陈某杰便生气地叫容某乙等人离开,但容某乙等人不予理会。此后,周某某摸了一下孙某某的大腿,陈某杰遂与周某某等人发生争吵。周某某冲上去要打陈某杰,陈某杰也准备反击,孙某某和从不远处跑过来的刘某甲站在中间,将双方架开。周某某从工地上拿起一把铁铲(长约2米,木柄),冲向陈某杰,但被孙某某拦住,周某某就把铁铲扔了,空手冲向陈某杰。孙某某在劝架时被周某某推倒在地,哭了起来,陈某杰准备上前去扶孙某某时,周某某、容某乙和纪某某先后冲过来对陈某杰拳打脚踢,陈某杰边退边用拳脚还击。接着,容某乙、纪某某从地上捡起钢管(长约1米,空心,直径约4厘米)冲上去打陈某杰,在场的孙某某、刘某甲、容某甲都曾阻拦,容某甲阻拦周某某时被挣脱,纪某某被刘某甲抱着,但是一直挣扎往前冲。当纪某某和刘某甲挪动到陈某杰身旁时,纪某某将刘某甲甩倒在地并持钢管朝陈某杰的头部打去。因陈某杰头戴黄色安全帽,钢管顺势滑下打到陈某杰的左上臂。在此过程中,陈某杰半蹲着用左手护住孙某某,右手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单刃小刀(打开长约15厘米,刀刃长约6厘米)乱挥、乱捅,致容某乙、周某某、纪某某、刘某甲受伤。水泥工刘某乙闻讯拿着一把铲子和其他同事赶到现场,周某某、容某乙和纪某某见状便逃离现场,逃跑时还拿石头、酒瓶等物品对着陈某杰砸过来。容某乙被陈某杰持小刀捅伤后跑到工地的地下室里倒地,后因失血过多死亡。经鉴定,周某某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纪某某、刘某甲、陈某杰的伤情均属于轻微伤。
处理结果
03
典型意义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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