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8 17:16:23 查看14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当事人
原告:广州某头部电商平台(国内领先的B2C电商企业)
被告:杭州某数据科技公司(主营电商数据分析服务)
案情简介
原告广州某电商平台发现,被告杭州某数据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利用技术手段大规模抓取原告平台的商品价格、销量、用户评价等核心经营数据,并整合至其自营的数据分析系统中,向第三方企业收费提供数据服务。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其商业利益,故委托林智敏律师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数据抓取行为,并销毁已获取的涉案数据;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0万元;
判令被告在行业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辩护意见
辩称其抓取的是“公开数据”,不构成侵权;
主张原告未能证明数据抓取行为对其造成实际损失;
认为原告的数据不属于商业秘密,被告行为属于正当的市场竞争。
案件争议焦点
被告的数据抓取行为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原告的电商数据是否受法律保护?
如何认定被告行为的违法性及赔偿标准?
判决结果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求:
被告立即停止抓取、使用原告平台数据,并删除已存储的相关数据;
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30万元,合计230万元;
被告需在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观点
数据抓取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认定,尽管部分数据为公开信息,但被告通过技术手段大规模抓取并商业化使用,超出了合理范围,破坏了原告的正常经营秩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互联网专条);
原告数据具有商业价值:法院采纳原告提供的证据,认定商品价格、销量、用户评价等数据系原告投入大量成本积累的核心经营资源,被告的行为构成“搭便车”式不正当竞争;
赔偿金额合理: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规模、获利情况以及原告的维权成本,酌定赔偿数额。
案件总结
本案是近年来典型的电商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法院的判决明确了未经许可大规模抓取商业数据的行为边界,对类似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林智敏律师通过精准论证被告行为的违法性,并结合行业影响分析,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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