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林智敏律师成功代理知名饮料品牌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案

2025/06/18 17:41:49 查看28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当事人

原告:广州某知名饮料企业(主营植物蛋白饮料)

被告:佛山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同类饮品)

 

案情简介

原告发现被告生产的同类饮品在包装装潢上高度模仿其知名产品,包括瓶型设计、色彩搭配、图案布局等核心视觉要素,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原告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委托林智敏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侵权包装装潢

判令被告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包装材料

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80万元

判令被告在省级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被告辩护意见

辩称包装设计属于行业通用设计

主张原告产品知名度不足

认为消费者不会产生混淆

质疑赔偿金额计算依据

 

案件争议焦点

原告产品包装装潢是否具有显著性

被告包装是否构成近似并可能导致混淆

原告产品在相关市场的知名度认定

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判决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侵权包装装潢

被告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包装材料

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万元

被告在刊登声明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观点

原告产品包装经过长期使用已形成显著特征

被告包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

原告产品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

被告行为明显具有攀附商誉的故意

赔偿金额综合考虑侵权情节及原告损失

 

案件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案件,法院判决明确了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标准。林智敏律师通过系统收集原告产品知名度证据、组织市场调查报告、比对包装相似度等工作,成功维护了客户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