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9 11:26:25 查看249次 来源:韩翔律师
近年来,直播打赏纠纷频发,其中“主播诱导打赏承诺返现却未兑现”成为典型争议场景。此类案件中,用户常因轻信主播口头承诺而陷入财产损失,但维权之路往往因证据不足而受阻。本文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及司法实践,为遭遇此类问题的用户提供法律指引。
一、法律定性: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基础
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若主播以“返现”“分红”等条件诱导打赏,用户基于对承诺的信赖完成打赏,而主播未履行承诺,则可能构成《民法典》第148条规定的欺诈行为。此时,用户可依据《民法典》第152条,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赠与合同,要求返还打赏款项。
二、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
诱导性承诺的直接证据
聊天记录:保存主播通过私信、直播间弹幕等渠道明确承诺返现的对话内容,例如“刷满10万元返现50%”“达到榜一可线下见面”等表述。
直播录屏:录制主播在直播中公开承诺返现的片段,需确保画面清晰、时间明确。
打赏行为与资金流向证明
支付凭证:提供平台账单、银行流水或第三方支付记录,明确打赏金额、时间及收款方信息。
平台规则佐证:调取平台用户协议或充值规则,证明打赏资金已实际转移至主播账户。
主播未履行承诺的证据
失联或拒绝履约记录:如主播拉黑用户、拒绝沟通的截图或录音。
平台投诉记录:若用户曾向平台举报主播违约,需保存平台反馈或处理结果。
三、维权路径:从协商到诉讼
协商阶段:向平台提交书面投诉,要求冻结主播收益并协助调解,同时附上全部证据材料。
法律途径:若协商未果,可向主播户籍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撤销赠与合同并返还财产。诉讼中需重点论证主播行为构成欺诈,且用户打赏行为与承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四、专业律师的必要性
直播打赏纠纷涉及《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及平台责任认定,证据收集与法律适用复杂。例如,在“主播诱导打赏返现”案件中,律师可协助调取主播实名信息、分析平台分成规则,并制定以“欺诈”或“附条件赠与未履行”为核心的诉讼策略。此外,律师还能通过诉前调解降低维权成本,避免用户因程序失误导致败诉。
面对主播诱导打赏返现未兑现的纠纷,用户需及时固定证据、明确法律依据,并在专业律师指导下依法维权。法律虽为权利救济提供保障,但事前理性消费、警惕虚假承诺才是避免纠纷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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