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9 19:55:31 查看62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在现代企业治理中,公司高管肩负着管理与监督的重要职责。然而,一些高管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产,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一、高管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性质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高管如果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通常可能涉及以下几种罪名:
1、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这里的“公司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具有管理职权的人员。只要具备利用职务便利的条件,并实施了非法占有行为,就可能构成该罪。
2、挪用资金罪
如果高管并未明确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而是擅自将资金用于个人用途或他人使用,可能构成《刑法》第272条的挪用资金罪。
3、贪污罪(适用于国有公司)
若涉案公司为国有企业,相关高管可能构成《刑法》第382条规定的贪污罪,处罚更为严厉。
二、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关键要素
要认定公司高管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满足以下几个法律要件:
1. 主体适格:行为人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其行为违法,仍故意非法占有单位财物;
3. 客观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审批权、财务支配权等;
4. 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一般职务侵占金额达到6万元以上即属于“数额较大”,可追究刑事责任。
林智敏律师提醒:公司高管虽拥有较高的管理权限,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为。一旦触犯刑法,不仅将面临牢狱之灾,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终身不得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建议广大企业家和公司法务人员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同时鼓励举报和监督,共同维护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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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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