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用途是否违法?

2025/06/19 19:55:46 查看28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用途是否违法?

 

一些公司高管或员工出于各种原因,擅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误以为“借用一下没关系”,殊不知这种行为可能已触犯刑法。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

所谓挪用资金,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未经过合法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用于个人或其他非单位事务使用的行为。

比如:

1. 将公司账户中的钱转到自己银行卡上炒股;

2. 使用公司资金为亲属购房、治病或偿还个人债务;

3. 员工私自借款给朋友使用公司账款等。

4. 这些看似“临时借用”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涉嫌违法。

二、挪用资金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1.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

2. 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性活动(如投资、炒股);

3. 用于非法活动(如赌博、放贷等)。

4. 根据司法解释,“数额较大”一般指人民币6万元以上。

哪些人可能涉及该罪名?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高管(如总经理、财务总监)

2. 财务人员

3. 出纳、会计

4. 销售经理、采购人员

只要是拥有管理、经手单位资金权限的人,都可能因不当使用而触犯法律。

林智敏律师提醒:无论是公司高管还是普通员工,都应牢记:公司资金不是私人钱包。任何未经授权的资金使用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利益,更可能引发刑事责任。我们建议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强化员工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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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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