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我们必须知道的事情

2025/06/21 10:57:14 查看58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土地,作为万物之基,承载着人们的生活与梦想。在现代社会,土地使用权更是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无论是购置房产,还是开办企业,都离不开对土地使用权的了解。


一、土地使用权来源大揭秘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多样,每种方式都有其独特的适用场景与规则。出让,是最为常见的途径之一。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需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像城市里繁华地段的商业用地、居民居住的住宅用地,多是通过出让取得。土地出让的形式丰富,包括招标、拍卖、挂牌以及协议出让。其中,招标出让,是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各方参与投标,综合考量投标者的报价、开发方案等因素来确定土地使用者,常用于对土地开发有特定要求的项目;拍卖出让则遵循“价高者得” 原则,在公开竞价中,出价最高的竞买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常用于优质地块出让,能充分挖掘土地市场价值;挂牌出让,是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场所挂牌公布,竞买人在规定期限内报价,最终根据出价结果确定使用者。协议出让一般适用于特定项目,如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等,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最低价。

  划拨方式,则有着特殊的适用范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能无偿获得。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公益事业用地等,多采用划拨方式,旨在保障公共利益与特定职能的实现。

  此外,土地使用权还可通过转让获取。即土地使用者将自身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他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形式。不过,转让土地使用权需满足一定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时需已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按合同约定进行了一定比例的投资开发;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受让方通常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特殊情况可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需将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二、土地使用权用途不同年限不同

  土地使用权并非永久性权利,其期限依土地用途而异。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 年,这为居民提供了相对长期稳定的居住保障,在这 70 年内,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一定处分权;工业用地年限为 50 年,满足工业企业长期生产经营对土地稳定性的需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同样为 50 年,以确保相关公共服务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则为 40 年,契合这类产业资金周转快、变化性强的特点;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 50 年 。

  当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情况因土地用途有所不同。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依据法律规定,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若想继续使用土地,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一般应予以批准。经批准续期的,需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要牢记

  土地使用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但并非随意为之,有着诸多限制条件。首先,用途限制是关键,土地用途必须严格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法定用途进行转让。例如,工业用地绝不能未经审批随意转为商业用地,这是保障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城市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其次,年限限制不可忽视,不同类型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人需在剩余规定年限内行使权利,不得超期使用。再者,审批程序必不可少,土地使用权转让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等,未履行完整审批手续的转让行为无效。此外,转让价格也有限制,应符合市场价格机制,不得低于基准地价,以此防止低价倾销土地资源,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定与公平。最后,受让人需按规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确保国家土地收益得以实现,避免因出让金未缴清引发法律风险

  土地使用权与我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连,关乎重大权益。无论是购置房产开启新生活,还是投身商业、工业项目开启事业篇章,清晰掌握土地使用权规则,都是稳健前行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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