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水产品也会犯罪,那家属应该怎么办呢?

2025/06/21 17:54:01 查看12次 来源:赵炫律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类行为会严重破坏水生生态平衡,损害国家水产资源保护制度。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量刑涵盖了从限制人身自由的管制到短期监禁的有期徒刑,体现了法律对破坏水产资源行为的阶梯式惩处。单位若触犯本罪,实行 “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追究刑事责任,杜绝单位借集体名义逃避法律制裁的可能。

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有以下情形的涉嫌情节严重:

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价值1万元以上;

在禁渔区/期使用电鱼、毒鱼等禁用方法;

捕捞重要经济价值苗种或在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

 

如果有家属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家属切记不可掉以轻心 —— 刑事案件就像跑接力赛,每个环节都卡着时间点,尤其是从被抓到批捕的黄金 37 天,稍一疏忽就可能让取保减刑的机会从指缝溜走。这时候别自己瞎琢磨,也别信 “等等看” 的糊涂话,得赶紧找懂行的律师介入。律师能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了解案情,看看有没有禁渔期认定错误、渔具是否真的禁用等细节漏洞,还能帮着和办案机关沟通,争取用证据说话。记住,法律不等人,早点让专业律师制定辩护策略,才是保住亲人权益的实在办法。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免费咨询,想委托律师欢迎评论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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