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3 11:22:15 查看383次 来源: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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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积蓄买了房,等了十年却连房产证的影子都没见着!开发商收了契税、代办费却推诿不办事,购房者该如何破局?今天结合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用法律武器维权!
一、案情梳理
(一)合同签订与履行
2014 年 12 月 25 日,购房者林悦与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买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一号房屋,总价 5535761 元 。合同约定:
林悦付清房款后,甲公司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并代收契税、代办费等相关费用;
若因甲公司原因,导致林悦在交房后 720 日内未拿到房产证,林悦有权退房或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
签约后,林悦不仅付清全部房款 5594478 元、办理入住,还向甲公司交纳契税 167834.34 元、产权证登记费 80 元、印花税及合同印花税 2802.24 元、手续费 1000 元 。然而,十年过去,房产证却迟迟未到手。
(二)纠纷焦点与各方主张
林悦诉至法院,请求:
甲公司立即配合办理一号房屋过户手续;
返还代收的产权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共计 171716.58 元;
甲公司承担诉讼费 。
甲公司辩称:
过户责任在原告:房屋自 2021 年起已具备办证条件,因林悦未提供购房资质证明、未签署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办理过户;
同意退费但设条件:可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但要求林悦承诺退费后自行办证,甲公司不再担责;
诉讼费由法院定:对诉讼费归属不做主张 。
(三)案件关键事实
历史遗留项目:2021 年,涉案房屋所在项目被认定为历史遗留项目,部分业主已成功办证;
限购政策影响:北京市实施购房限购政策,林悦需证明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费用代收未履约:甲公司收取代办费用却未履行办证义务 。
二、案件分析
(一)合同效力与义务认定
林悦与甲公司签订的预售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林悦已付清房款、支付代办费用,完成全部义务;甲公司作为合同约定的办证责任方,未履行义务构成违约 。
(二)争议焦点解析
购房资质与过户责任:甲公司以林悦未提供资质证明为由拒办过户,但合同未约定林悦需自行提交资质材料,且甲公司无证据证明曾明确告知,故责任仍在甲公司 ;
退费附加条件无效:甲公司要求林悦承诺自行担责才退费,属于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该条件无法律效力 ;
历史遗留项目特殊性:虽项目存在历史问题,但不免除甲公司的合同义务 。
(三)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甲公司未按约定办证、占用代收费用,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甲公司在判决生效 7 日内,协助林悦办理一号房屋权属证书;
甲公司在判决生效 7 日内,退还林悦产权证登记费、印花税、手续费、契税共计 171716.58 元 。
四、案件启示
(一)购房者避坑指南
签约留心眼:明确约定开发商办证义务、违约责任及退费条款,避免模糊表述;
费用慎交:对开发商代收的税费、代办费,要求出具正规凭证,并约定未办成的退费时间;
及时维权:发现逾期办证超 3 个月,立即发函催告,保留证据,必要时起诉 。
(二)开发商合规建议
诚信履约:按合同约定履行办证义务,不得推诿责任;
规范收费:代收费用需专款专用,未完成事项应及时退还 。
(三)法律救济途径
若遇类似纠纷,可:
依据合同和《民法典》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赔偿损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开发商转移资产;
联合其他业主集体维权,增加谈判筹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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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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