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在上海的量刑标准

2025/06/24 17:12:58 查看20次 来源:郭成虎律师律师

开设赌场罪在上海的量刑标准

近期不少家属私信咨询我关于开设赌场罪的相关问题,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讲解下该罪名的量刑标准及家属在面对这种情况的做法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开设赌场罪,刑事罪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空间、赌具等,设定赌博方式、规则,控制赌博进行或者经营赌博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在上海的量刑标准:

1、一般情节: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是针对一般情节的犯罪分子所设定的刑罚。

2、情节严重: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抽头渔利数额巨大、赌资数额巨大、参赌人数众多等。

如果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还给他提供维修等技术支持的,构成犯罪。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作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处罚。同时,以下情形也作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处罚:

1、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2、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3、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4、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家属在面对这一情况时,可以先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所涉案的案件情况,以便更好的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工作。律师可以为当事人辩护,争取取保候审,罪轻辩护,无罪辩护,减刑缓刑等合法权益,律师的介入也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家属实时了解到案件的进展。

如果家属不知道当事人被关在哪里或者不知道任何的消息,那么家属可以私信或者留言,上海资深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