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如何处罚

2025/06/25 12:17:39 查看147次 来源:管艳玲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那么何为醉酒驾驶呢?一般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就构成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宣告刑。同时根据危险驾驶行为、实际损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1)醉驾罚金起刑点一般不应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应情形的罚款数额;每增加一个月拘役,增加一千元至五千元罚金。①判处一个月至三个月拘役的,一般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金;②判处三个月至六个月拘役的,一般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金。2)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构成本罪的,罚金刑可在醉驾基础上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五万元。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1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5)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6)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7)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实施妨害司法行为的;8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9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10)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实践中,一般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50很难争取不起诉,那么190会判处实刑1个月10日-15日的拘役以及罚金2000元,之前有过饮酒驾驶被处罚的情况达到80也是有可能会被起诉的。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建议如果发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情形,不要有找人顶包、逃避处罚、逃逸等情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争取好的认罪态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一般时间为2个月以内,特殊情况会延长,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1个月以内,法院审判阶段10-20日,实践中时间一般会短于以上时间,具体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铁的定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让别人、自己、家人徒添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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