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6 10:00:25 查看27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核心策略:利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推翻保险公司“无直接死因证据=拒赔”的逻辑。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22条(受益人提供初步证明义务),《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保险公司对拒赔事由负举证责任)。
实操步骤:
① 构建“意外/疾病”的初步证据链
意外路径:提供事故现场痕迹(如车辆刮擦物、陡坡滚落痕迹)、生前最后行动轨迹(如导航记录显示前往登山);
疾病路径:调取生前1年内的体检报告、购药记录(如硝酸甘油购买证明心脏问题)。
② 追究尸检程序合法性
若保险公司拒赔后要求尸检,但遗体已火化,主张其未在合理期限内(通常30日内)提出检验要求(参考(2020)苏民申1234号判例);
若家属拒绝尸检,需证明拒绝理由正当(如宗教习俗),并举证其他死因证据充分。
③ 适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
通过间接证据形成优势证据:如“深夜独自驾车→车辆坠崖→排除酒驾毒驾→推定意外”;
结合死亡环境特征:如夏季高温下户外作业猝死,推定中暑导致。
关键证据:
公安机关的《非正常死亡证明》(载明排除他杀)
生前72小时行动轨迹公证
拒绝尸检的书面合理事由说明
同类事故的行业统计报告(如中暑猝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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