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6 10:00:55 查看43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核心策略:区分“疾病猝死”与“意外猝死”,突破“猝死=疾病”的刻板认知。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30条(条款解释争议利于被保险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猝死定义指引》(T/IAC 2023)。
实操步骤:
① 锁定猝死诱因的属性
意外触发型:证明猝死由外部事件引发(如纠纷后情绪激动诱发心梗,按“意外”索赔);
疾病潜伏型:若保单仅保意外,需论证被保险人对自身疾病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如首次发作)。
② 突破合同猝死免责条款
若合同将猝死列为意外险免责事项,审查其是否对“猝死”作出医学定义(如未明确“6小时内死亡”则定义无效);
若猝死定义与WHO标准(24小时内)冲突,主张条款无效。
③ 开辟重疾险/寿险索赔路径
若猝死源于合同约定的重疾(如急性心梗),凭尸检病理报告(如冠状动脉阻塞≥70%)申请重疾理赔;
无明确死因时,以“不明原因猝死”申请寿险身故理赔。
关键证据:
尸检报告(心肌病理切片、冠状动脉解剖图)
诱因事件证据(如纠纷监控录像、情绪波动证人证言)
生前无心脏病就诊记录的承诺书
保单猝死免责条款的医学依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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