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庭审实录之交通事故篇

2025/06/27 17:20:16 查看105次 来源:陈峰律师

 

案情设定:

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无异议、已做司法鉴定伤残等级确定、“三期”确定,对方为保险公司(全险)及肇事者,当事人全部到庭参加诉讼。

以下为庭审过程步骤的简述

一、庭审开始,核对到庭当事人情况及身份信息,当事人各自向法庭报告自己的身份信息,一般按照法庭记载的照着读就可以。

二、宣读法庭记录,以及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以及其他程序性问题,直接回答即可。

三、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原告诉讼请求:1、要求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XXX元,具体如下

(1)医药费XXX元

(2)住院伙食补助费XXX元

(3)误工费XXX元

(4)护理费XXX元

(5)营养费XXX元

(6)残疾赔偿金XXX元

(7)鉴定费XXX元

(8)被扶养人生活费XXX元

(9)交通费XXX元

(10)精神损害抚慰金XXX元

(11)财产损失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直接宣读诉讼中的内容即可)

四、由被告进行答辩

1、保险公司:涉案车辆投保情况,交通事故发生情况,针对各项诉讼逐一进行答辩,保险公司一般会答辩不承担鉴定费、诉讼费。

2、肇事者答辩:有无垫付、原告各项诉请的答辩与保险公司一致(通常答辩)。

五、举证、质证阶段

1、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1)原告举证:①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责任划分的事实;②住院病案,证明原告所受伤害及住院治疗天数的事实;③医药费票据,证明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受伤花费医药费数额的事实;④鉴定意见及鉴定费票据,证明伤残等级、“三期”及鉴定花费的事实;⑤误工费损失证据,证明因伤造成的误工损失;⑥护理人员损失证据,证明护理人员的误工损失;⑦交通费票据,证明交通费损失、⑧财产损失证据,证明财产损失;⑨被抚养人证据,证明由需要抚养的人员。

(2)被告保险公司质证:围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进行质证。

(3)肇事者质证:与保险公司质证意见一致

2、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1)保险公司:保单、垫付证据

(2)肇事者:垫付证据

(3)原告:是否有垫付情况进行质证。

六、发问环节,法官询问双方之间是否有问题需要发问,法官也会针对案件向双方进行发问,听清楚如实回答问题即可。

七、辩论环节,

原告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发表事实及法律依据

保险公司针对原告的诉请,发表不予支持或部分支持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肇事者与保险公司意见一致即可。

八、最后陈述,

原告如无新的意见,要求支持原告诉请即可,

被告保险公司:依法裁判,

肇事者:依法裁判

九、庭审结束,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记载的笔录上签字捺印

(注:本文仅为一般流程,具体操作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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