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9 18:40:28 查看12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贷款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策略有哪些?
贷款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在面对此类案件时,正确的辩护策略至关重要。
一、从犯罪主观要件进行辩护
贷款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
(一)主张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在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有明确的还款计划和手段,这可能表明其只是暂时无法偿还贷款,并非有诈骗的意图。例如,某犯罪嫌疑人贷款是为了扩大经营,虽然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困难,但其一直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且在贷款初期积极还款,只是后期因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时足额还款。这或许可以被解释为正常的商业风险,而非诈骗意图。
2、若存在特殊情况,如犯罪嫌疑人因突发疾病、家庭变故等意外情况,导致其未能按时还款,且在身体好转或情况缓解后有积极还款的意愿和行为,这种情况也可以作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辩护理由。
二、审查行为是否符合犯罪客观要件
要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人需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特定手段骗取贷款。若不符合这些手段,就难以认定为该罪。
(一)虚假证明材料的使用范围
有些犯罪嫌疑人虽然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但如果这些材料对金融机构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性作用较小,或者金融机构是基于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因素发放贷款,那么行为人可能不构成贷款诈骗罪。比如,在贷款过程中,某嫌疑人提交了一份略微夸大的收入证明,但金融机构在审查时更看重的是其抵押物价值,而抵押物真实且足以覆盖贷款金额,这种情况下虚假材料对贷款发放的影响较为有限。
(二)资金使用情况
如果犯罪嫌疑人获得贷款后,将资金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非肆意挥霍或从事非法活动,这可以作为其无意诈骗贷款的说明。例如,犯罪嫌疑人声称贷款用于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而实际上也确实购入了设备并投入生产,只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导致经营失败,这种情况下即使其有部分虚假陈述,也可能不构成诈骗罪。
三、从犯罪数额上进行辩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准确界定犯罪数额对于案件的定性至关重要。
(一)准确核算涉案金额
在案件中,如果存在复利、违约金等额外费用被错误计入犯罪数额,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偿还的部分未被准确核算,就可能会导致犯罪数额被夸大。辩护律师应仔细审查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据,核对每一笔款项的性质和去向,确保犯罪数额计算准确。即使最终仍构成犯罪,准确的犯罪数额也会影响量刑的轻重。
(二)部分还款与犯罪数额的认定
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主动还款的行为,应从犯罪数额中予以扣除。即使最终未能全部归还贷款,其积极还款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中止或者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从而在量刑时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分析是否存在程序违法影响案件公正
(一)侦查程序
在贷款诈骗案件侦办过程中,若侦查机关存在违法搜查、扣押,或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况,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相关证据被排除。
(二)证据合法性
律师要仔细审核证据的来源、收集程序等是否合法。如果关键证据存在合法性问题,如证人证言的取得方式违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资质等,都有可能对案件的走向产生影响。
林智敏律师提醒:
公众应从这些辩护策略中认识到防范贷款诈骗风险的重要性,避免在不自觉中陷入违法犯罪的误区。在涉及贷款等金融交易时,务必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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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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