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9 18:41:33 查看15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贷款诈骗罪中的主犯与从犯如何界定?
一、主犯的界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在贷款诈骗罪中,主犯通常表现为:
1、组织、策划、指挥贷款诈骗活动:比如,某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他精心策划整个诈骗流程,确定诈骗目标银行、伪造贷款申请材料的种类和内容、安排团伙成员的具体分工等。他就像整个犯罪活动的 “总导演”,确保诈骗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
2、在犯罪过程中积极实施关键诈骗行为且对犯罪完成起到关键作用:如直接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以虚假的商业项目、财务报表等骗取贷款审批,在整个诈骗环节中承担重要任务,没有其行为,贷款诈骗就难以成功。
二、从犯的界定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在贷款诈骗罪中,从犯的表现形式多样:
1、起辅助作用的从犯:这类人员一般帮助主犯实施辅助性行为,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制作者,他按照主犯的要求,伪造公司的交易记录、完税证明等文件,虽然不是直接去银行骗贷,但其伪造的文件是诈骗成功的重要环节;还有帮助主犯运输、传递虚假贷款材料的人,他们为诈骗活动提供了物质条件或便利。
2、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在犯罪集团或共同犯罪中,有些人员虽然参与了诈骗行为,但听从主犯安排,仅仅实施一些边缘性的、不太关键的行为。例如,在多个团伙成员共同伪造贷款申请材料时,负责递送文件、填写一些简单表格的人员,其在整个诈骗成果中的 “贡献” 相对较小,处于次要地位。
三、界定主从犯时需考量的因素
1、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影响力:主要看犯罪分子的行为在导致贷款诈骗成功这一结果中所占的比重。如果其行为是诈骗得逞的关键因素,如设计诈骗方案、与银行高层勾结等,那么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主犯;而那些仅仅参与了一些琐碎、非关键环节的行为人,对结果影响力小,多被认定为从犯。
2、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有组织的贷款诈骗犯罪中,组织者、领导者显然是主犯,他们掌控全局;而普通成员根据其在组织架构中的层级、受指挥程度以及所承担任务的重要性等来判断是主犯还是从犯。
3、犯罪收益的分配情况:通常,主犯会获取大部分犯罪收益,因为他们对犯罪起主导作用;从犯分得的赃款赃物相对较少。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需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
林智敏律师提醒:
在司法实践中,对主犯和从犯的准确认定,有助于精准打击贷款诈骗犯罪,使犯罪分子受到与其罪行相适应的处罚,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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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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