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2 13:07:59 查看27次 来源:张定凯律师
本问题由张定凯律师为您提供分析解答。
核心结论:配偶转给情人的钱是否能够收回来取决于转账资金的性质。如果转账资金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配偶的另一方则无权要求返还,如果转账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配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全部返还。
下面由张律师为您做具体分析如下:
一、转账属于配偶个人财产为什么要不回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因一方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等。
如果配偶用这些财产转账给情人,因配偶对这些财产享有完整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他/她就有权自由支配和处置,另一方是无权干涉的。
所以,配偶一方无权要求情人返还接受赠与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回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配偶未经对方的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情人,就构成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所以,配偶的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全部返还。
三、配偶转账给情人是否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句话的意思是即使不离婚,也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情人一方,不管是赠与还是转移、隐匿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张律师认为转移财产一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总结:能否全部要回配偶给情人转账的钱,取决于转账资金的性质以及具体情况。如果属于个人财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有权要求返还,如果配偶是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则妻子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在离婚的时候,转移财产的一方将面临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以上解答请参考如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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