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拘留在上海,会怎么判?

2025/07/02 17:32:48 查看20次 来源:赵炫律师


 

当事人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上海警方抓捕,拘留在上海看守所,家属联系到我们,会见过后给家属讲解了这个罪会怎么判?以及当事人到底是因为什么构成这种罪名的。

 

当事人是怎么被警方立案抓捕的呢?在上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特定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名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的。

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注册账号数累计达到二千以上的

在网站上发布犯罪有关信息一百条以上的,向二千个以上用户账号发送有关信息的;

向群组成员数累计达到三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发送有关信息的,利用关注人员账号数累计达到三万以上的社交网络传播有关信息的。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

 

判刑标准如下:

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在量刑上相较其他刑事案件较轻,但容易触犯,家属在收到消息后也不必过于惊慌,这个罪名最高刑也才三年,是可以适用于缓刑的,根据以往处理这类案子的经验,办案单位很看重是否退赃退赔,家属要在律师指导下,通过律师账户或司法机关指定账户退赃退赔,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民事赔偿,不批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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