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能否分割保险的现金价值?杭州好的婚姻律师帮解答!

2025/07/03 10:27:22 查看39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有位男当事人咨询,保险的现金价值在离婚时比较高了,我可以拿走这部分钱吗?这部分钱是不是一定属于我?

那么今天李晓娟律师就讲讲关于保险现金价值的问题。

关于保险的现金价值,离婚时夫妻一方是否可以拿走,关键在于几个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在于这笔现金价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支付保费或保单增值的情况下保险的现金价值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部分现金价值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逐渐积累的,那么它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这份保单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在婚后没有增加任何保费或没有发生增值,那么这笔现金价值通常被认为是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如果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婚后积累的,那么法院会根据财产分割的公平原则,考虑双方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决定如何分配这部分现金价值,而不是由一方全部拿走。

保险分割涉及复杂的法律规则和个案差异,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也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建议面临这类问题的当事人,及时寻求专业婚姻家事律师的协助。

作者:李晓娟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的资深法律专家。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处理涉及金融资产(如保险、理财产品)的复杂家事纠纷,能够为客户提供清晰的法律分析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李晓娟,专业婚姻律师,婚姻家事部主任,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擅长:离婚、涉外离婚、财产保护、离婚财产分割、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李晓娟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的研究与实务,擅长离婚谈判及疑难离婚问题的诉讼。在私人财富领域,综合运用财产协议、遗嘱、保险、信托等工具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法律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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