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4 14:35:28 查看156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核心争议:保险公司常扩大“责任免除”范围,将本应赔付的情形排除。
律师应对策略:
穿透合同条款本质
① 审查“约定范围”的合法性:若免责条款将行业常规赔付情形(如重疾险不赔早期癌症)列为除外,违反《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3条,可主张无效;
② 运用“合理期待原则”:收集销售宣传资料、投保告知书,证明保险公司引导消费者形成保障期待(如宣传“猝死全赔”但合同免责)。
关键证据突破:
a. 调取核保记录:证明保险公司知晓特殊风险仍承保(如承保高血压患者后拒赔脑梗);
b. 医学鉴定:委托三甲医院专家论证事故符合疾病定义(如“急性心肌梗死”虽未达合同指标但临床确诊)。
拒赔反制手段:
① 向银保监会举报条款设计不公平(依据《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第41条);
② 诉讼中主张“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保险法》第17条),司法实践无效率超80%;
③ 援引《保险法》第30条“不利解释原则”,对模糊条款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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