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4 14:44:17 查看52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核心争议:保险公司常以“非意外死亡”拒赔意外险,或主张“免责疾病”拒赔寿险。
律师破局策略:
险种匹配攻坚
① 疾病致死索赔意外险:
a. 证明疾病突发性→收集急诊病历中“突发”“急性”等关键描述(如脑梗发病到死亡<24小时);
b. 援引《保险法》“近因原则”→若疾病由意外事故诱发(如车祸后感染致死),主张意外是近因。
② 寿险/重疾险拒赔:
a. 穿透免责条款→若“法定传染病”免责但未列明病种(如未写明新冠肺炎),主张条款无效;
b. 激活“不可抗辩条款”→合同成立超2年且非故意欺诈,保险公司不得拒赔(《保险法》第16条)。
医学证据再造:
a. 对猝死案件:要求尸检并引用《猝死诊断中国专家共识》推翻“非疾病”认定;
b. 对慢性病致死:提供投保前体检报告,证明未达免责疾病标准(如糖尿病但无并发症)。
拒赔反制:
① 向银保监会举报保险公司违反《人身保险理赔实务指引》第15条(未主动提示举证责任);
② 诉讼中申请调取保险公司内部理赔手册,证明同类案件赔付先例;
③ 针对“等待期死亡”,证明疾病源于投保前意外伤害(如摔倒后迟发性脑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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