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4 14:44:53 查看36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核心争议:保险公司以“疾病是主因”拒赔意外险,常见于癫痫发作溺亡、低血糖摔倒等。
律师致胜关键:
重构“意外三要素”链条
a. 外来性:证明疾病非唯一原因(如低血糖患者从未扶手的楼梯摔落);
b. 突发性:调取监控录像显示发病瞬间无预兆(<1分钟);
c. 非本意:提供家属证言及工作记录,证明当事人当日有正常工作安排。
医学法律交叉论证:
a. 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事故参与度鉴定书》,证明疾病对结果影响≤30%;
b. 援引最高法指导案例24号:若疾病仅提供事故“条件”而非“原因”,应赔付(如心脏病患者被高空坠物砸伤)。
拒赔应对:
① 向医学会申请《疾病与意外关联性评估报告》;
② 诉讼中引用《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强调“保险公司未证明疾病系直接原因”;
③ 针对心脑血管案件,用《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证明“正常活动不会诱发卒中”。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